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滥用职权、侵吞、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额标准的,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此规定,挪用公款十万元应该被认定为犯罪。但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考虑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是否认罪、是否退缴部分挪用款项等情况。
如果被告人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积极,且退缴了部分挪用款项,一般可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没有悔罪表现,态度消极,对于挪用公款的事实依然抵赖不认,甚至存在其它严重违法犯罪事实,那么就应该从重处罚。
因此,被告人挪用公款十万元的刑罚情况,需要依据其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处罚。但是无论如何,挪用公款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