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屋拆迁是一项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息息相关的工作。由于城市发展和改造的需要,政府部门在一些情况下会对居民的房屋进行拆迁。虽然这涉及到了居民个人的财产权益,但是政府拥有限制财产权的权力,并且在拆迁的过程中,应该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如果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不给拆迁协议书,就是违法的。
在中国,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主要由《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在拆迁之前,必须先和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征收的目的、范围、方式、时间、征收的用途、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方式等具体内容。而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部门还必须确保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平、公正的补偿,需要赔偿的内容包括货币补偿、周转费、搬家费、过渡性安置费等。
因此,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居民有权要求政府部门给出拆迁协议书,这是居民合法权益的体现。如果政府部门拒绝提供拆迁协议书,或者协议书的内容不完整、不具体,就会导致居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或者在拆迁补偿方面存在不合理的问题。同时,如果政府部门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进行拆迁,就会侵犯居民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社会纠纷和舆论压力。
总之,房屋拆迁是一项与国家和社会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在对待居民合法权益的问题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居民之间建立公开、透明的协商机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居民在拆迁过程中,也应该保持理性的态度,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关注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为城市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