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规定离婚的各项事务,如财产分割、赡养子女等。那么,如果一方没有户口,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户口并不意味着该人没有身份证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如果离婚时一方没有户口,可以使用其他有效证件代替户口,如身份证、护照或暂住证等。
其次,如果一方没有户口,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申请新建户籍。需要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通常情况下,新建户口需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最后,离婚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如果一方没有户口,需要在协议书中注明该人使用的有效证件,并提供证件复印件作为证明。
总之,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有双方的身份证明,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户口,可以使用其他有效证件代替,或者申请新建户籍。但需要注意,新建户籍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手续,因此建议尽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