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如果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当事人有撤销或变更协议的需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一、自愿撤销
离婚协议是经过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双方均有权自愿撤销。如果经过充分协商后,双方愿意重新商定达成新的协议,则可依法进行,并申请司法程序予以确认和生效。
二、申请撤销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并且当事人希望撤销协议,应当通过申请司法程序予以撤销。具体程序如下:
1、提起撤销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
2、证明新情况
在提起撤销诉讼时,当事人还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离婚协议生效以来发生了新的情况,该情况对原协议的效力产生了重大影响。
3、判决生效
如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将会判决撤销原离婚协议,并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新协议须经司法程序确认,才能达到强制执行的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的撤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一般来说,应当通过自愿协商或司法程序达成新的协议。而如果通过司法程序予以撤销,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离婚协议生效以来发生了新的情况,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