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包含了双方离婚后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赡养等具体协议内容。因此,对于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书达成后,法院无法认为其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序良俗等基本法律原则,那么,则可以认可协议内容,进行离婚协议的判决。
其次,如果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存在一些问题或者存在违反法律原则的情况,那么法院会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或者不予认可。例如,协议内容中未保留子女的抚养权或者抚养费不合理,并且反映不符现实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判决。
最后,离婚协议书是根据夫妻双方自愿和协商标准进行的,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当事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限制,导致协议书签订时存在交易不公平等情况,法院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总之,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法院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合理性审核,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离婚案件。同时,对于离婚协议判决有异议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申诉,寻求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