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拆迁安置房的置换是指拆迁安置户在原有产权房的基础上,通过支付一定的差价或者交换其他房产的方式获得新的房产产权。
首先,要了解宜兴市政府的宜新〔2011〕18号文件,文件明确了宜兴市的安置房置换政策,即符合拆迁条件的住户在重新安置时,可以选择自购房产或者换房。
其次,符合拆迁条件的住户必须持有宜兴市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拆迁手续和相关的资格审批,同时需要签署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义务。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置换需要购房人提供一定的资金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而交换房产需提供相关房产证明、土地证明、产权证明等。同时,购房人还需要根据收取的租金和利息的额度支付相关的房屋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等。
总之,宜兴的拆迁安置房置换是根据市政府的政策规定进行的,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支付一定的差价或者进行房产交换,以此获得新的房产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