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因此,不能购买拆迁安置房屋。
首先,购买拆迁安置房屋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和抵押,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全部归属土地使用权人。”而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不能自行转让和抵押。此外,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可能也涉嫌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
其次,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影响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拆迁安置是为了保障市民的居住需求和公共利益,通过拆迁腾空土地,用于市政设施、交通路网、公园绿地等公共建设,从而提高居住环境的质量。购买拆迁安置房屋会导致住房紧缺,进一步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
最后,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必定会面临法律风险,因为事后政府可能会收回该房屋或对该房屋所做的改建、装修等行为进行罚款或强制拆除。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在法律上面临风险,往往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
总之,购买拆迁安置房屋是违法行为,不利于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会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更不利于购房者自身的长远利益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