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抚养权并不是简单的归属于双方中的一方,而是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需要,进行综合权衡后做出决定。
在孩子6个月的年龄阶段,在无法确定双方对孩子的能力和资源差异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法官会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做出抚养权的决定。
可能影响决定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的抚养能力和资源条件:包括经济条件、工作时间、家庭住房等方面。
2. 双方的家庭背景:包括家庭稳定程度、亲戚关系等。
3. 双方的行为表现:包括对孩子的照顾、关爱程度、教育观念等。
以上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在决定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时候,法官会对这些方面进行询问和考察。
综上所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非简单的以性别为参考,而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