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包含了双方协商好的离婚事项,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那么他们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
首先,夫妻双方需要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当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申请的材料应当齐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接下来,民政局会派出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规定,工作人员将受理申请,并安排双方到场进行调解。在调解会上,工作人员会向夫妻双方明确法律规定,并促使其达成更为合理、公正的离婚协议。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调解会上成功达成离婚协议,民政局工作人员将起草并打印出这份协议,让双方签署。签署完毕后,双方需要在协议书上亲笔签名,并由民政局加盖公章。此时,离婚协议书即产生法律效力,离婚手续正式办理完成。
总之,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的核心,而办理离婚手续主要由民政局进行。夫妻双方需要齐心协力,尊重法律规定和民政局的调解,以便达成普遍认可的公正和谐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