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乙方:(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的目的
1.宣布甲乙双方离婚,结束夫妻关系。
2.明确夫妻双方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配并达成协议。
3.明确夫妻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事宜的协议。
二、夫妻财产的分配
1.甲方将房屋、汽车等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2.乙方将现金、银行卡上的存款等财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3.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经过友好协商,归甲乙双方各自所有。
三、夫妻债务的处理
1.甲方在婚姻关系终止后应还清房屋抵押贷款。
2.乙方在婚姻关系终止后应还清车辆贷款。
3.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经过友好协商,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四、子女抚养和教育
1.子女的监护权归乙方。
2.甲方须支付子女每月抚养费500元,至子女18周岁。
3.甲方有两年探视子女的权利,每年不超过20天,乙方需提供方便。
五、其他事项
1.任何一方不可把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转让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除非两个人经过商定,否则协议不得更改或修改。
3.如果协议的任何一部分被发现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将继续有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在选定的当地法院备案。
甲方签名:(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