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在进行城市更新、重建、拆迁等一系列公共事业项目后,按照相关规定为被拆迁人提供的开发商、政府或公共机构所建设的住房,以便被拆迁人能够在住房问题上得到保障。在大部分地区,拆迁安置房居住满五年后,可以办理产权证,这样就可以产生所有权,使得这些房产可以交易或者继承等。
那么,拆迁安置房如何计算满五年?
1、自交房起算,即从购买或者获得这套房产的时刻起,开始计算五年时间。在五年之内,不能买卖、转让房产,也不能申请产权证。
2、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起算,如果在拆迁安置房五年期内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第一笔缴纳住房公积金开始算起。
3、户籍记录和租赁协议起算,如果入住拆迁安置房时已经是当地的户籍居民,并且签订了长期使用租赁协议,那么从入住时间开始计算五年。
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明确每种计算方式的记录要素,并且持续记录相关信息。同时,在满足五年居住时间的基础上,需要提前做好产权证理财、交易等流程。总之,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例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