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首先,农村宅基地一般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批准并公告出具有宅基地的土地,农民家庭可依法依规依规申请(集体宅基地小规模的、不需审批的,可由村委会自行审批)。
其次是在申请宅基地时,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土地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等材料。这些材料需交齐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方可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建房方面,需要符合当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条例》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在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需遵守国家有关建筑、环保、消防等规定。
建筑设计方面,需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如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建筑材料上,应选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环保材料,以保证人居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守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建筑验收前,需进行环保、消防、用电等方面的检查,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合法性。
总之,广西农村宅基地建房需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在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要做到规范、合法、安全、环保,在建成后可为农村居民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