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不但节省时间和金钱,还能减少离婚所带来的矛盾和纠纷,因此被越来越多的夫妻所选择。但是,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审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应当依法审查确认,精神病患者的离婚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确认、批准。由此可知,对于那些需要法院审查确认的离婚,协议离婚也包括在内。具体而言,对于以下情况的协议离婚需经过法院审查:
1. 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离婚;
2. 对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约定的离婚;
3. 一方诉讼请求离婚处理的案件;
4. 未就婚前财产和赡养老人约定的离婚;
5. 非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离婚。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协议离婚的内容属于法院审查的范围,也并不等于每一起协议离婚都需要法院审查。如果双方离婚协议完全达成,签订离婚协议书,且无上述情形,那么就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而对于需经过法院审查的协议离婚,则应当在办理离婚前先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申请,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
因此,协议离婚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需要经过法院审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进行选择。如果离婚过程中较为复杂,双方之间有纷争,建议经过法院审查确认,以免后期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如果离婚协议内容简单明了,对双方无不利影响,可以依法自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