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让盖是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并非绝对所有权,而是由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掌握,具有限制性。
首先,根据《宅基地条例》,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不是同一概念,宅基地使用权只是指占地权,而不涉及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这就意味着,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范围内,村民只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不具备出售、转让、抵押等权利。
其次,农村宅基地行政管理体制较为复杂,由于涉及到不同的行政区划和法规,使得农村宅基地的开发与利用面临着较大的难度和风险。农村宅基地不让盖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违法建设、空心化建设、美化村容村貌等方面对房屋建设进行了限制。
最后,农村宅基地管理涉及到农村土地和农民的利益关系,需要兼顾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个人权益。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问题,要提高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认识,注重集体利益和农民权益的平衡,科学规划,严格审批,有效管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党和政府为了解决农民居住困难而出台的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管理、科学规划、明确政策等方面的工作,使政策更加实用和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