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由于离婚协议涉及到权益分配以及涉及到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需要在民政局进行备案,以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因此,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
民政部指出,离婚协议是夫妻间私人协议,必须经过公共权力部门批准备案,才能生效。备案的具体程序是,夫妻双方携带有效证件、协议书、结婚证书等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民政局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确认,如符合法定程序,民政局会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这样,就可以证明离婚协议的合法性。
因此,如果夫妻离婚协议没有在民政局进行备案,则其协议无效。如果双方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备案手续,则因此产生的争议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要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所有手续,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