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或者私分公款、公物、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属于贪污行为的一种。挪用公款罪一般是在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立案的。
在中国,挪用公款罪实行的主要是由中国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检查、审查、起诉等法律程序。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的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审计部门、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根据自身职权权力进行立案,并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和审查。
在立案方面,如果有人发现了该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则要依据情况进一步调查,经过判断该行为是否属于挪用公款罪,可以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理;如果是行政机关发现,那么可以由纪检机关和审计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是在行业和领域内发现,可以由相关的专业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立案之后,相关的机构会根据证据和调查结果,判断是否应该起诉涉事人员,如果判断属于挪用公款罪,则起诉并提交法院审理。一旦定罪,相应的公款将被追缴,罪犯将被惩罚,其结果将依据法律程序公开公正地执行。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涉及范围广泛、后果严重,其立案的程序十分严格。只有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和调查,才能保证公款安全,维护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