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离婚协议可以在静安区司法局、民政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
1. 静安区司法局
静安区司法局是负责监督和管理静安区全区司法工作的部门,包括离婚协议的审批和管理。当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可以前往静安区司法局提交申请,经过审批后即可生效。
2. 静安区民政局
静安区民政局是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包括婚姻登记、离婚手续等。当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也可以前往静安区民政局提交离婚手续,并申请离婚证。
3. 静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静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矛盾纠纷的机构。当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存在分歧时,可以向静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然后再进行离婚手续。
总之,在办理离婚协议时,需要选择合适的机构,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审批或调解。建议夫妻双方在达成协议前,通常可以考虑婚姻咨询、律师咨询等方式,避免遗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