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程序和自愿原则达成的有关离婚事项的书面协议。以下是离婚协议书的一般写法:
一、委托代理离婚事宜
本协议所涉及的离婚手续及具体事宜由委托代理人全权办理,夫妻双方无条件同意并予以尊重。
二、离婚事由
甲方()为原告,乙方()为被告。夫妻双方因(离婚事由)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分歧,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三、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自愿按以下约定分割共同财产:(具体财产分割情况)。
四、子女抚养及教育
夫妻双方自愿按以下约定抚养教育共同生育的子女:(具体子女抚养及教育约定)。
五、离婚后子女探视、赡养
夫妻双方自愿按以下约定安排离婚后子女的探视及赡养:(具体探视、赡养约定)。
六、解除婚姻关系
甲、乙方均申请人民法院对甲、乙双方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解除夫妻关系。
七、离婚协议生效条件
离婚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委托代理人代理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变更或撤销。
八、保密条款
甲、乙对本协议项下的离婚事宜均承诺保密,不得对外透露相关内容。
以上是离婚协议书的一般写法,但具体的离婚事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教育、离婚后子女探视、赡养等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以确保协议的公平、公正、合法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