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公正、平等的协商达成离婚协议,提交至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对于很多已经协商好离婚事宜的夫妻来说,协议离婚是一种更为便捷、经济、低调的离婚方式。那么协议离婚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一般由律师起草,由夫妻双方签字并加盖鲜章。离婚协议要涵盖具体的离婚协议内容及双方的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抚养权、探望权及婚姻负债的处理等细节问题。
3. 在离婚协议书里必须包含生育情况的说明,这包括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抚养、监护人及其抚养权及其他相关事宜。
4. 夫妻双方的照片各2张。
5. 必要的医学鉴定证明:如果离婚协议中要求对方具有健康或疾病的能力或有需治疗、休养项目需要证明的,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鉴定证明。
6. 缴纳离婚登记费用:根据不同区域,收费标准可能不同。
总之,在办理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先经过协商并书面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备齐上述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协议离婚相对比较简单,但其前期的协商和协议书的签订还是需要注意细节,避免造成后期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