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全国相关法律规定,孩子最好的利益应该作为评估争夺抚养权的重要因素。而条件好或不好本身并不能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那么,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条件好是否可以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呢?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父母双方的条件是抚养权判决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具有稳定工作、生活条件好等因素的一方可能能够更加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且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完善的教育和成长环境。然而,条件好并不是绝对的优势。法律主张的是以保障孩子的利益为最高原则。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另一方在抚养方面表现的更好,这将成为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主要依据。
其次,家庭环境和亲属关系也是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如果孩子在离婚后的亲子关系中与双方父母或其他亲戚有密切联系,法官会考虑孩子在离婚后是否要离开自己的家人和社区,以及双方抚养孩子的能力。
另外,孩子本人的意愿也应该被考虑到。如果孩子年龄较大,有相对明确的抚养意向和主张,就应该倾听孩子本人的想法,判定抚养权所属。
综上所述,条件好可能会成为争夺抚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不是主要判定因素。更重要的是,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这是法官考虑的首要问题。因此,父母在争夺抚养权时必须顾及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