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文件,它是双方达成共识的书面文件。一旦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就代表着双方愿意在协议规定的条件下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离婚协议当天不去就作废吗?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好回答,因为涉及到很多因素。
首先,要看协议书中的具体条款。如果协议书中规定在一定时间内签署并且双方都没提出更改意见,那么在规定时间之前没有签署就可能会被视为失效。但如果协议书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点,那么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次,还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和行为。如果双方都已经达成了协议,但其中一方在签署当天缺席,则需要根据协议中的规定来处理。如果协议中没有规定相关条款,那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是否作废。
最后,法院的审判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协议书中没有规定具体时间点,也没有出现当事人不出席的情况,但其中一方反悔了,那么法院会通过审判来决定是否承认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当天不去不一定就会作废,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当事人需要在签署协议前认真阅读协议书,了解其中的具体规定和效力,并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约定。此外,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的条款,可以在签署前提出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