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就离婚事宜所达成的协商协议。在进行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手写的方式记录双方的意愿和协商结果,但是其能否得到法律承认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必须合法、合理,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内容,将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离婚协议的形式并不是必须为书面形式,法律上并不要求离婚协议必须采用正式书面协议的形式。离婚协议的形式可以是口头协商、书面协议、电子协议、录音等形式,甚至是双方签署的私人信件或邮件。只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且能够证明双方真实意愿,法律上都是可以予以认可和支持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形式是否得到法律认可,取决于事实上双方是否真正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以及协议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形式合法、内容合理,并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真正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则其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如果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之间并没有真正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则其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总之,离婚协议的形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不是绝对的关键因素,关键在于双方是否真正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以及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并且能够证明双方真实意愿,则其是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