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保全孩子的利益,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父母双方都应当尽量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教育、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因此,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关于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教育权等方面的内容,以达到保全孩子权益的目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还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约定监护权:如果父母双方都有能力、条件照顾孩子,可以考虑约定共同监护权,以确保孩子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2. 约定抚养费:如果一个人担任孩子的主要抚养人,可以约定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数额应当合理,能够保证孩子的合理需要,且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约定探视权: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非主要抚养人的探视权,以保证该父母对孩子的正常交往和关爱。
4. 约定教育事宜:离婚协议书中可以就孩子的教育方面约定,包括就读学校、学习支持等。约定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兴趣和能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保全孩子的利益,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并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此外,离婚协议书只能约定有关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损害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