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通常包括不少于两部分,即住房和附属设施。而附属设施中,厨房属于必须设立的基本设施之一。
宅基地的设立要按照规划设计,审批前需要提交宅基地设计方案,其中必须包括住房建筑、附属建筑和相关设施等内容。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规定,住房应具备适宜安居、适度富余、节能保温等基本要求;附属建筑包括如汽车库、储藏室、卫生间、厨房等必备的设施。因此,厨房应该在设计方案中得到详细规划,必须符合相关的建设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审批。
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如果有关部门在审批时发现申请人的宅基地建设计划中没有厨房设施,将会拒绝审批或者要求修改相关方案。如果擅自建造未经审批的宅基地,将会导致严重的违法行为,引发不可估量的法律问题。
总之,厨房设施是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环节之一,在规划设计中得到踏实执行和认真审核,申请人需认真审核遵守,不得擅自增加或删除宅基地中的基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