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补充条款:
双方当事人在此确认,离婚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事宜,均已经妥善解决。为避免因离婚后未尽事宜导致矛盾产生,特作如下约定:
双方父母赡养问题
1. 离婚后,如有一方父母年迈或患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赡养并无其他合理赡养抚养方式,则应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赡养支出。
2. 如果双方父母在离婚前已经由一方或双方承担了赡养支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予以维持,则不需要再由另一方或重新分配负担。
3. 如果经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对彼此父母的赡养需求不予承认或有异议,应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决执行。
双方子女教育问题
1. 离婚后,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本费等费用。
2. 如果一方子女已年满18周岁,已经工作并有经济来源,则该子女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需求均由其自己承担。
3. 如果双方子女已年满18周岁且在学习期间,双方同样应共同负担子女学习期间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
双方个人财产和债务问题
1. 双方离婚后各自的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由各自负责。
2. 离婚前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和债务问题,双方应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清偿。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则按照双方协商的内容执行;如果协商不一致,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以上几点补充条款是在原离婚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约定,确保离婚后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妥善保障。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协议,不得随意违反协议,以维护离婚后自己和家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