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书面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离婚夫妻在完成离婚协议议定之后,双方为明确底线,保障自身权益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书面协议需在公证处领取,具体细节如下:
一、离婚协议书面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面协议主要涵盖以下几点:
1. 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书应当清晰明确各自的财产所有权、财产转让方式、财产分配比例等。
2. 孩子抚养:协议书应当规定子女抚养、监护及教育问题,协助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切实利益,并明确赡养义务负担方式。
3. 探视与交往:对于子女探视和交往问题,协议书应当明确父母与子女的交往及接触权利。
4. 保密及违约责任:双方应就协议的机密性达成共识,明确违反协议的后果。
二、公证处办理离婚书面协议的流程
1. 准备材料: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 预约公证时间:抵达公证处后,根据工作量、预约时间等因素,等候公证处工作人员为自己服务。
3. 审核协议书: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会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即可进入公证流程。
4. 签字公证:在公证人的指导下,夫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5. 领取证件:在公证完成后,公证处会将公证书和协议书发给夫妻双方。
三、注意事项
1. 协议书须真实有效,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2. 协议书需双方签字、公章并经公证人签字和盖章,否则无法生效。
3. 离婚协议书公证过程中的相关费用需双方共同支付。
总体来说,离婚书面协议的领取需时不久,只需在公证处预约即可,但夫妻双方需要认真考虑各项条款,避免因争论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最终达成共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