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是离婚双方自愿签署的,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如果离婚双方都遵守约定的内容,就不会有问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会被推翻。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首先,离婚协议存在严重不平等或违法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侵犯公共利益、社会公共秩序或其他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将影响合法权益、违背伦理道德和审慎正义等情况,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协议推翻。例如,如果协议中的某一条约定违反民法通则,破坏双方利益平衡,则可以申请撤销该条约定。
其次,离婚协议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等行为。离婚协议双方签署时如果有一方存在欺诈、误导或非自愿签署等情形,该离婚协议同样具有可以被推翻的可能。例如,离婚协议中一个人被迫签署,或者被误导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最后,离婚协议对子女权益造成不当影响。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约定,应当以子女最佳利益为核心,但是如果这份离婚协议对子女权益造成不当影响,可能会被推翻。例如,协议中规定有关子女抚养、探视、赡养费等重要事宜,但未充分考虑子女利益,也异常残缺,就可能申请司法机关予以推翻。
总之,只要离婚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那么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存在前述情况,则可以适时采取合法途径,向法院申请推翻离婚协议,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