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是通过建筑物所有权证书来确认的,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因此,若拆迁协议中没有明确写出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份拆迁协议就不能证明产权转移。
拆迁是指国家或其他机关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时,对产权人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征收措施。对于产权人来说,如果缺少产权证书,就很难证明自己拥有房屋产权。如果拆迁协议中没有产权人的名字,那么在未经过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情况下,就无法证明产权是否已经转移。
因此,建议产权人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应该确保自己的名字被正确地写入。如果缺少产权证书,则应该及时办理,以便在需要证明产权转移的情况下提供有效证据。
总之,拆迁协议没有写入产权人的名字并不意味着其无效,但是缺少这一信息可能会对产权转移带来不便。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产权人应该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