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个人或家庭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享有的合法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永久私有土地,因此宅基地无法出售,但可以通过返还的方式来获得经济补偿。
返还宅基地的原则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满足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要求。返还时应该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费用,以农户持有的宅基地土地面积为基础,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已经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则不予补偿。
经济补偿资金可以用于购买散地、建设新居、投资经营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因此,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返还宅基地,如果达到了相应的标准,就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获得经济补偿,进而用于购买房产、经营生意等,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然而,在进行农村宅基地返还前,农民应该仔细了解政策规定,并咨询相关部门的意见,以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