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作为离婚的必要程序之一,对于离婚人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协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离婚协议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当一方认为协议内容不公平,或者协议后发生了新的情况导致协议不再适用时,可以向法院再次起诉。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由离婚人双方自愿达成,具有自愿性和约束力。但是,如果一方在签署协议时被强制、欺诈、误导等情况,那么该协议就失去了效力。这时,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协议内容。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后出现了新情况,例如收入变化、子女健康状况等,导致原协议内容不再适用,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重新协商分配财产、抚养子女等事项。另外,一些离婚协议中存在模糊、不明确的条款,也可能导致后续的问题,需要通过诉讼进行解决。
总之,离婚协议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并不是“铁板一块”,当双方在协议后遇到新情况或出现争议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达到合理、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