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前达成的一份协议,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财产债务的处理等内容。在完成离婚协议后,需要进行公证、法院审批等程序,以确认协议的合法性并最终完成离婚手续。
那么,离婚协议可以是复印件吗?一般来说,正式的离婚协议应该是原件,因为离婚协议作为双方离婚过程的重要文件,需要在后续的公证、审批等环节中提交原件。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复印件也可以被接受。
首先,如果原件已经丢失或者损毁,那么复印件可以作为递交法院的临时材料,但必须经过法院审查通过。其次,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如其中一方需要出国或者急需签署其它文件,可以先使用复印件作为证明,但仍需在后续手续中提供原件。
最后,强烈建议离婚双方应当尽力确保协议的原件完好保存,以免在后续的公证、审批等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离婚是一件极其敏感的事情,关乎到夫妻子女、财产权益等多方面问题,因此离婚协议更慎重地需要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