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明确规定了将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法院在执行时是不能拍卖该房产的。因为根据《婚姻法》和《物权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应该全面维护协议的效力。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法院也会在执行阶段全面执行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在执行房产分割的时候,法院会对协议的条款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如果房产分配明确规定了将房产归子女所有,法院执行时应该尊重协议中的规定,不得拍卖房产,否则将会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将房产归子女所有,但该房产已经被抵押,债权人可能会要求法院拍卖该房产以清偿债务。此时,法院需要对债权人的要求进行合法性判断,如果债权人的要求确实是合法的,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拍卖该房产。但是,法院在执行时仍然需要考虑协议的效力,以及对子女权益的保护。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将房产归子女所有,这种协议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违反了离婚协议中的规定,那么子女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法院申请再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