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刑法范畴,由司法机关进行管理和处理。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使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占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也违反了职业道德和公仆的责任。
在我国,挪用公款罪受到刑法的规范和限制,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是挪用公款罪的监督和审判机关。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保护公共利益,惩罚犯罪行为人,并且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约束力度,从根本上避免挪用公款的发生。
此外,政府部门和机构也有责任管理和防止挪用公款罪的发生。政府部门或机构应该加强对公共财产的监管,对有疑似挪用公款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调查和追责,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惩治挪用公款罪。
总之,挪用公款罪虽然由司法机关来管理,但是政府部门和机构也应该积极参与、配合和推进工作,使之真正达到预防和惩治挪用公款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