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和收回扣都是违法行为,但是它们的罪大程度取决于情况具体情况和金额数额。
挪用公款是指在任职期间,将单位或公共财产中的资产挪作他用,或者将未归属于个人的资金挪用个人用途,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私欲的目的。挪用公款更多的是体现在公职人员的行为中,因为他们有财务管理的职责。挪用公款涉及的金额数额会比较大,罪名会比较严重。在我国,挪用公款被认定为贪污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而收回扣,则是指在商业交易中,收受对方返还给自己的部分钱款,以便赚取更多的利润。收回扣在商业交易中比较常见,而在商业道德规范以及法律法规中都是被明确禁止的,因为这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原则。虽然收回扣涉及的金额数额不如挪用公款那么大,但是它的影响却十分严重。在我国,收回扣被认定为商业贪污罪,最高可被判处有期徒刑。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和收回扣都是违法行为,不仅是在法律上,也是在商业道德上都是不被允许的。它们的罪大程度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金额数额,但在任何情况下,它们都会对公共利益和商业竞争造成极大的危害,应该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