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未能涉及或未能明确规定的问题的约定,属于离婚协议的一种补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虽然离婚补充协议并不像离婚协议一样具有法定效力,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着法律效益。
首先,离婚补充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其内容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离婚补充协议是双方约定的,因此要求双方自愿达成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只要离婚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其即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补充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离婚后可能发生的纠纷。离婚补充协议约定了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权利、义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当出现争议时,离婚补充协议可以成为争议解决的依据之一。
最后,离婚补充协议可以作为弥补离婚协议遗漏或缺陷的方式。如果离婚协议中未能涉及或未能明确约定的问题可以在离婚补充协议中进行规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完善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
综上所述,尽管离婚补充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不如离婚协议具有法定效力,但其在合法的前提下,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对于离婚双方而言,签订离婚补充协议能够进一步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可能引发的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