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成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等附属设施所用的土地。目的是为有建设住房、有土地无房的农村集体成员提供土地使用权,保障他们的居住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宅基地的标准规定国家有统一标准,在2009年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宅基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宅基地的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宅基地用途
宅基地的用途,主要是建设农村住宅及毗连的附属设施,还可以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度设计建设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储藏、存放、加工等经济设施。
(二)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的面积是指宅基地所在土地的实测面积,其规定如下:
1. 宅基地面积的计算,以村庄居民的实际需求为依据,根据自然生态、社会经济、文化特征等情况,结合当地宅基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情况,以及农村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量身定制。
2. 宅基地应当适当扩大,以适应家庭成员、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响。
3. 宅基地的面积主要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和规定,不同地区和不同村庄都有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如有的地方规定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有的地方规定不得小于500平方米,有的地方规定依照家庭人口数量来规定面积,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政策为准。
(三)宅基地使用年限
宅基地使用年限,因地制宜,但一般不低于70年。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和批准宅基地的地方政府有关,一般情况下使用年限为30年、50年和70年,但也有地方出现宅基地使用年限为80年、90年和100年的情况。
总之,宅基地是为了满足农村人民居住和生产用地的需要而设立的特殊土地使用形式。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宅基地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农村人民得到了更多的土地资源使用权益,也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