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宅基地是相当重要的土地资源。不仅可以提供农民居住的地方,还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农业生产或养殖业等经济活动。因此,县里的宅基地管理部门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县里宅基地管理部门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
第一,县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县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是全县土地资源的管理者,宅基地的规划、土地使用、拆迁等工作也归其管理。在宅基地的规划和划定上,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要对地方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勘测并制定详细的规划和方案。同时,该部门还需要协调相关政府机构和农民代表,制定出完善的宅基地政策,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性,保障农民的权益。
第二,司法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和利用等方面,司法部门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部门要负责管理宅基地的使用、转让、买卖和遗赠等事项,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的合法性。此外,宅基地买卖、遗赠等事项涉及到法律手续的办理,因此,司法部门也需要协调相关机构,为农民提供便利。
第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管辖农村宅基地的最具代表性的机构之一,也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该部门要负责宅基地的使用、管理、开发等事项,并积极开展农村经济活动,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县里主要管宅基地规划、土地使用、拆迁、司法手续办理等事项的部门主要是县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然,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些微的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