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家事案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当离婚案件中判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后,也有人会想再次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孩子判完了还能争抚养权吗?
答案是可以的。虽然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一旦判定,就无法再次进行诉讼。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再次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父母双方协商无果。 在离婚案件中判定孩子的抚养权时,双方当事人也有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了裁决。有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不满意判定结果,希望重新协商,无果后可以重新提起争议。此时,可以再次提交争议对抚养权做出重新裁决。
2.原抚养人不能履行职责。在孩子的抚养过程中,若原抚养人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比如疏忽甚至有虐待行为,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这时候另一方(通常是非抚养人)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申诉。
3.父母重新组建家庭。在离异后,父母可能会重新组建新的家庭和家庭成员一起生活。如果新的家庭成员不能正常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就应该重新调整孩子的抚养方式。
综上所述,虽然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一旦判定就不能再次进行诉讼。但在父母双方协商无果、原抚养人不能履行职责,以及父母重新组建家庭等情况下,还是可以再次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因此,为了维护孩子的权益,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时,应该尽可能更好地达成协议,以免再次产生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