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方案,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起诉。
首先,离婚协议书可作为一份书面证据,证明离婚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来判断离婚双方的意愿和达成的协议是否合理、公正。
其次,离婚协议书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离婚双方对某些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成了协议。在应诉方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起诉,以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应诉方的过错。
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离婚协议书自身存在不公正情况,法院也可以予以否决。因此,在起诉前,双方需要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认真思考和协商,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和价值,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但需要注意,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正原则,以确保法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