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应当直接给到被拆迁户本人。因此,拆迁安置权不可转让。
拆迁安置权是指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的安置及其相关利益的保障。安置范围包括住房、工作、社会福利等方面,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拆迁安置权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转让。
此外,拆迁安置权与产权不同,产权是指拥有某物品的所有权,可以拥有、出售和转让。而拆迁安置权是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的保障,是政府行为,与产权无关,故不存在转让一说。
总之,拆迁安置权是不可转让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迁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法中介或个人试图利用拆迁户缺少资金等原因,通过转让拆迁补偿款的方式骗取被拆迁户的利益,还存在不法中介通过收取高额“转让费”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户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利,防止损失。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该严厉打击这种不法行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