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协议公证处是苏州市公证处所辖的机构之一,由苏州市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专门的公证员进行离婚协议的公证工作。在苏州市的行政区域内,若夫妻一方或双方协商离婚,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就可以到苏州离婚协议公证处办理。
苏州离婚协议公证处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可以通过苏州市公证处的官方网站或电话咨询获得。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公证处的工作时间和苏州市公证处的工作时间相同,通常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00。
到苏州离婚协议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证件、资料和材料,如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公证员将核实双方身份和签署协议的真实性,然后对该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分割财产、抚养子女、财产继承等方面的重要证据。
总之,苏州离婚协议公证处是苏州市公证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协议进行公证,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保障作用。对于需要离婚协议公证的夫妻,应当事先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并前往苏州离婚协议公证处办理,以确保其离婚事项得到有力的证明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