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行为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首先,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原则是转让土地时,按照土地增值额的20%税率计算并缴纳,其中土地增值额为转让价格减去宅基地取得价格、房屋建造费用及相关税费等支出。如果卖方是个人,土地增值税税率适用5.5%。
其次,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宅基地转让中的所得将计入个人所得总额,按照适用税率缴纳纳税额。如果转让时间超过一年,按照资产转让所得税的免征额和减免率计算,所得额不达到免征额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免征额但不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万元以上的部分,则完全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宅基地的使用权、抵押权等权利的转让行为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使用权转让的所得纳税额按照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计算;抵押权转让的所得纳税额按照投资收益所得的税率计算。
总的来说,宅基地转让属于资金流入的重要环节,需要遵守税收规定,认真缴纳相关税费。同时,如果尽可能地较少从中获得所得,也就能将税费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