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在城乡结合部的城市建设用地外,建有住宅房屋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按照我国土地制度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持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能用于出售、转让、抵押等行为。因此,在拆迁安置房方面,宅基地的拆迁安置和市建土地的安置是不同的。
在城市拆迁安置中,政府会将被征收的住房或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安置,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住房或土地,使之不受损失。在农村,如需拆迁宅基地,政府也会为农民提供拆迁安置房,以保障农民的居住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中,享有的权益是使用权,而非产权。因此拆迁安置房不具有买卖转让的权利。同时,政府也会有限制条件,例如要求拆迁户并入城市规划,自建房屋需要遵守有关规定等。
总而言之,农村宅基地可以获得政府的拆迁安置房,以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但拆迁安置房并不具有产权,不能买卖转让。个人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中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具有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