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分手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XXX部队XXX团XXX连XXX班XXX号官兵。
乙方(女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详细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因:因甲乙双方感情不和,共同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影响,维护家庭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协议内容:
1.离婚: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须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办理。
2.财产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双方各自保留各自的财产。已购车辆和房产由甲方负责处理和分配。
3.抚养子女:夫妻共同育有一名年龄为X岁的子女,子女归乙方抚养。甲方每月支付XX元的生活费给子女,同时协助处理子女在学校和生活中的问题。
4.其他事项: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对方的所有索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三、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内容,不存在异议和违约情况。
四、协议变更:如甲乙双方协议内容需要变更,必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变更才能生效。
五、协议解除:如协议内容无法履行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任何一方可申请解除本协议。
甲 方(男方):XXX 签字:Date:XXXX年X月X日
乙 方(女方):XXX 签字:Date: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