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双方达成婚姻关系解除协议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书上应包含离婚协议的内容,比如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但是,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生效,否则签字盖章也没有用。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并且签署过程中双方必须自由、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协商达成共识。如果有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存在被逼迫或胁迫的情况,那么签署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离婚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离婚协议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签署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最后,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法院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种协商方式,但是只有在法院最终审批同意后,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否则签署的合同也没有用。
因此,离婚协议书签字盖章是有效的,但是必须同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经过法院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离婚协议书的签字盖章,双方应审慎考虑,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