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抚养孩子事项是非常关键的一项约定。约定抚养孩子的内容应包括孩子的监护人、抚养人、抚养费、探视权等。以下是具体约定的内容:
1.监护人的约定
离婚协议中应明确孩子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双方都有监护能力,那么可以约定共同监护。如果其中一方监护能力不足,那么应约定另一方为唯一监护人。
2.抚养人的约定
离婚协议应约定孩子的抚养人,即主要负责孩子的生活、教育和照顾的人。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人为母亲,但如果母亲无法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可以约定父亲或其他人为抚养人。
3.抚养费的约定
离婚协议中应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抚养费的数额应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费可以约定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约定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
4.探视权的约定
离婚协议应约定父母双方的探视权。如果抚养人和非抚养人居住在同一城市,通常情况下约定每周探视一次;如果不在同一城市,通常情况下约定每月探视一次。
总之,离婚协议应详细约定孩子的抚养事项,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保障。而对于父母双方而言,也应该切实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