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协议需要公证,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公证可以保障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当事人在协议签订后出现争议或不履行的情况。公证作为一种证明手段,能够证明协议的签署和双方的真实意愿,有效保障协议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其次,孕期属于婚姻关系中的特殊情况,离婚可能对孕妇的身体和孕前、孕中、孕后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因此,离婚协议需要特别关注孕妇和未出生儿童的权益,协议内容应保障孕妇的生产及生育权益,保障未出生儿童的带养、抚养和教育权益。公证可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及相关规范,对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进行预防和消弭。
最后,公证会对协议进行审查,以避免其中存在违法行为和不当条款,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孕期离婚协议一定要进行公证,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双方在协商解决问题时应尽量以互惠互利、平等、公正的态度进行协商,并将孩子的利益至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