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因此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才能有法律效果,否则将会无法认可。针对这个问题,是否需要盖章,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为了让协议具有真实性和可执行性,协议需要被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人民法院受理章。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加盖公章或人民法院受理章,在实际执行中会存在较大的难度和风险。协议加盖公章或人民法院受理章是为了使协议被认可和执行。因此,加盖公章或人民法院受理章是离婚协议透明合法的必要环节。
但对于孕期离婚协议来说,一般来说,如果在协议书中已经落实出具体条款和双方签字,那么可以认为该协议已经具备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加盖公章或人民法院受理章才能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孕期离婚协议涉及到孩子的利益,因此应该非常谨慎,尽量避免未来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总体而言,孕期离婚协议需要盖章的问题并不存在标准答案,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权衡。如果双方都认可协议内容并且能够遵守协议,那么是否需要盖章或加盖公章就依据双方意愿进行决定。但是如果协议中存在争议或有可能存在风险,为了降低后续的风险,建议应在协议中加盖公章或人民法院受理章,以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