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指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达成的协议性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关系。对于拆迁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不同的地方和情况会有不同的规定,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公证是必要的。
首先,需要公证拆迁协议书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大量的财产及权益转让事项,如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补偿款等,这些都需要被拍照、签名、盖章等手续确认,并通过公证部门进行证明、备案。公证可以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保证双方都能得到应有的权益保护。
其次,写拆迁协议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身份和拆迁资格。协议书的开始应首先明确双方姓名、身份、家庭成员等基本信息,确定哪些人员或单位是被拆迁方,哪些具有拆迁的资格。
2、确定补偿方式和拆迁范围。协议书中应明确补偿方式、标准、时间及拆迁范围,包括被征收人可获得的地价、房屋补偿、搬迁补贴、过渡性安置费、租赁补贴等具体措施。
3、明确协议内容和签约时间。协议内容应该详细明确,避免模糊难以理解。协议应在双方都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签署,并约定合法有效的签约时间。
4、公证和备案。签署完成后,拆迁协议书需要到当地的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公证完成后要及时备案登记,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书需要公证,其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关系,并达成权益保护的目的。写拆迁协议书需要谨慎、详细,确保协议内容清晰、具有可执行性,并在双方确认无误后及时进行公证、备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