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于善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高达1.28亿元,据称这是中国铁路历史上最大的腐败案件之一。具体来说,于善福在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以审批请示或签订合同、支付、结算等事项为手段,违规将公款挪用于国有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人控制的企业等各方面,用于个人消费、资产投资,非法占有、非法支配和大肆敛财。此外,他也被指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等多项罪行。
于善福的贪污所涉及的数量之巨,在中国铁路历史上尤为惊人。据报道,这些资金来自于于善福负责的“中欧班列”项目、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和干线电气化铁路项目等。其中,他在“中欧班列”项目中贪污最多,涉金额超过3000万元。此外,他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多个豪华房产和高档轿车。
于善福的贪腐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铁路事业的发展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他的案件也成为了中国反腐斗争中的一个典型案例,警醒着那些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